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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15 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于: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9名(此次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职数及所需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的。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受理。

(2)报名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周三)9:00起至2021年7月8日(周四)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报名时所留手机须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收取电子版应聘材料。考生须如实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应聘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1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各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待笔试前另行通知。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配合完成佐证材料的上传。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报名资料将无法上传。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不予发放准考证,责任由考生自负。岗位招聘的专业目录审核口径依照附件3、附件4。

2.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3.考生须配合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的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可见、文件为JPG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MB),清单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手写签字后扫描件上传。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其中:

①境内应届毕业考生除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外(模版见附件5),还须同时上传加盖就读学校就业机构或所在学院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境内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境内非应届毕业考生除上传学历及学位证扫描件外,还须同时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模版见附件5);

③境外学历背景的考生除上传境外学位证扫描件外,还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岗位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须上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须提供加盖现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考生承诺书》(模版见附件5)并上传报名系统,否则网上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考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除上传本人手写签字的《考生承诺书》外,还须填写《应届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应届生或含择业期毕业生身份事实的,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考试、拟聘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择业期毕业生,限2019届、2020届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考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主要结合岗位需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相关岗位笔试项目占比权重:

(1)教师岗位笔试:教育政策理论(20%)、学科理论知识(20%)、教师职业技能测试(20%)、行政能力测试(20%)、教学课程设计(20%)。

(2)辅导员岗笔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时政基础知识(20%)、辅导员职业技能测试(20%)、行政能力测试(20%)、公文写作(20%)。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岗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的,比例为1:3。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确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面试纪律、考生面试须知等将通过准考证、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具体岗位,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人数为每组7人,从我校及校外专家中产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七)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道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和待遇

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身体健康,没有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史。被强制隔离观察、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接受治疗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2.从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要做好自身防疫准备外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的有关规定,到校之前须进行核酸检测,参加笔试、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七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证明方可进入我校校园。

3.考生须凭健康码和行程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请考生确保个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准备好本地绿色健康码,到琼后启用海南健康码。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行程信息,确保到校之日前14天内行程卡为绿色。

4.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体温登记表(考生专用)》(见附件6,需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并如实填写到校之前14天的体温情况。

5.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考生和非绿码有可疑症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规劝考生积极检查,配合治疗,不要参加考试。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考生在接收健康检查时,向校卫生保健服务中心提供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生亲自签订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经审查没有疫情防控风险的,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6.来我校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核酸检测费等由考生自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组织人事部(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组织人事部(处)付老师

电子邮箱:hr2020@hntou.edu.cn

联系电话:0898-88651819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4: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5:考生承诺书、应届生(择业期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认证样本、党员及学生干部证明模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附件6: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体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