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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50信息来源: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位于徐汇区岳阳路,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中心设有不可移动文物研究部、水下考古研究部和文物鉴定研究部三个业务部门,主要开展本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与咨询等相关业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不可移动文物研究(专技岗位) 职数1名

文物鉴定研究(专技岗位) 职数1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不可移动文物研究

1、工作职责:

(1)掌握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文物保护理念和案例;

(2)配合制订文物保护工作计划;

(3)完成文物保护任务和研究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科学技术史学专业;

(3)熟悉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具有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文物鉴定与研究

1、工作职责:

(1)完成文物进出境审核、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

(2)完成鉴定信息资料整理,配合撰写文物鉴定报告;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开展文物研究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艺术学、美术学、民族学、建筑学专业;

(3)具有一定文物鉴定水平和文物研究能力,具备良好的文物法律基础;

(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5)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责任鉴定人员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以上所有岗位,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02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2021年02月25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附件材料与岗位要求须匹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4)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资格审核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在资格审核查询后关注报名系统,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5、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8、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54107078、64331409转8103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21年1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126/t0035_1397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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