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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兴县2022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15:55信息来源:湖南省永兴县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郴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郴人才发[2019]4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经研究,永兴县委、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开展招聘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招聘引进高层次全额事业编制人才12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永兴县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阅。

二、招聘引进方式

招聘引进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为主体开展工作,采取微信平台网上报名,在本县设立资格审查和面试(谈)点的方式进行。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2022年永兴县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与面试(谈)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永兴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谈)、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组织。报名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委托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方式。采取微信平台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扫描《2022年永兴县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微信平台报名二维码》(附件3)中二维码,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2022年永兴县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手写签名进行报名确认,微信平台报名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递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纸质档。应聘人员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9日

4.领取面试(谈)准考证。面试(谈)前两天领取面试(谈)准考证,领取面试(谈)准考证地址:湖南省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二区二楼201室,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面试(谈)前一天下午17:00时。代领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面试(谈)准考证原件贯穿面试(谈)、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名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下载《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织。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内容。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提交《2022年永兴县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③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3.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交验,逾期未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将予以解聘。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三)面试(谈)

1.面试(谈)组织。由县委人才办根据招聘引进方案抽调专家组成面试(谈)工作组开展面试(谈)工作。面试(谈)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谈)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谈)成绩。面试(谈)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面试(谈)结束后,根据面试(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并与县委人才办签定《双方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应聘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县委人才办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谈)和体检。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谈)后,因体检、签约、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将予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谈)、签约、体检等环节需全程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六、优惠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精神,引进人员可享受《永兴县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办法》规定的薪酬、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七、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公告中优惠政策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未尽事宜咨询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永兴县委人才办:0735-5601255

永兴县人社局:0735-5535953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5521855。

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735-12380-6。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谈)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2年永兴县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信息表.doc

2.2022年永兴县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2022年永兴县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微信平台报名二维码.doc

中共永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461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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