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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4:07信息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为了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科研及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创新发展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1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条件,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1月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各用人单位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11名;

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5名;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3名;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科技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厅(http://kjt.yn.gov.cn)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8:30至12月1日18:00;

资格初核时间:2021年11月30日8:30至12月2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1月30日8:30至12月3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16日8:30至12月17日18:00;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2月3日18: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16日8:30至12月17日18:0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2月8日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学位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报名后经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等基础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本次笔试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亦不委托任何机构对笔试进行培训。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日内,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

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申请查疑。应聘人员在考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由各用人单位进行备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其他与报考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得分成绩。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受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及云南人才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0871-63161665

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0871-63169006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0871-6313387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0871-63135424

(二)监督电话:0871-63147110,0871-63167157

附件: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4410&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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