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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1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4:46信息来源:浙江省金华市中医医院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根据2021年医院招聘计划,经金华市卫健委、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18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英语要求达四级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科室)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针灸推拿(1) 1 博士研究生 针灸推拿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骨伤中心(1) 2 硕士研究生 中医骨伤科学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研究生专业(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研究方向须和应聘岗位相匹配。
脾胃病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西医结合临床
高压氧(医师)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针灸推拿(2) 2 硕士研究生 针灸推拿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儿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儿科学
糖尿病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心病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眼科 1 硕士研究生 眼科学
皮肤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外科学
骨伤中心(2)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肺病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学术型研究生
护理 2 硕士研究生 护理学  
财务处 1 硕士研究生 会计学
党政综合办 1 硕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中共党员
合计 18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4月6日(早上8: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现场报名;联系人:卢老师,郑老师。

2.报名所须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40%;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后再确定开考。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财务处、党政综合办)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实践测试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的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和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2.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136886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1年3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1/3/22/art_1229164940_3828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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