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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2023年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19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2:00信息来源:云南省普洱市

为加强普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计划和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9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普洱市人民医院:5人;

(二)普洱市中医医院:9人;

(三)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人;

(四)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五)普洱市妇幼保健院:1人;

(六)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1人;

(七)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1人。

上述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毕业年限放宽条件详见《2023年普洱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其它”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博士研究生);

3.2023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2023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事业专项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8-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场

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第二场

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三)现场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非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如毕业后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招聘简章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五、公开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法

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谈测评,根据面谈测评情况,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经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按该岗位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

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整个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主导指导下进行,委托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人社部门审定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一)官方网站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栏目,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二)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

(四)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2023年3月18日(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到考生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面试地点

昆明市(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设置

1.设置事项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

面试考点计划设面试考场2个,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考生席等席位。

面试考场计划设医护考官组2个,负责完成普洱市人民医院5人、普洱市中医医院9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人、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普洱市妇幼保健院1人、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1人、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1人共19人招聘岗位面试工作。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4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1-2人、引导人员1人。

面试考官从具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证资格证的考官中抽取,安排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严格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实行差额抽签,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

面试监督人员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中抽调。

2.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试卷保管组、考官抽签、考生抽签等岗位。

3.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每轮)人数。

(七)面试内容

面试试卷的组织命制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采取异地命题、异地购买、封闭入闱命题等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提供面试使用。面试题目为食品科学类和医疗卫生专业题,共4套,每套4-5题,每个考场1袋,面试开始前1小时押运到面试考点。

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八)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1)考场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办,抽取当天的面试考场,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严禁与考生或家长接触。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2)其他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题本保管押运、医务、安保等工作人员,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就位到岗。

(3)面试考生。参加当天上午面试的全部考生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通过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方式,根据考场设置情况、结合面试方式、按照随机原则,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等项目,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号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2.考场面试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1)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2)主考官安排工作人员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工具材料。

(3)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采取读题答题的方式,主考官不宣读面试题目,题本摆放在考生席,考生可阅读和思考一题后回答一题,考生也可全部统一阅读和思考后统一答题,依序逐题答题。

3.考场事项

考生发言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发言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考官打分

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精准、迅速准确地给每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十)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十一)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考场面试期间必须摘下口罩。

(十二)备注事项

本批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果岗位招聘不足需继续组织招聘,可继续使用此面试方案,面试地点、面试日期相应改变即可,不需重新报审面试方案。

七、考察和体检

签订协议人员按规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籍档案原件和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各用人单位及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的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九、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79-2887126、2149862

2.普洱市人民医院:0879-2124170

联系人:李老师18187921285

3.普洱市中医医院:0879-2150781

联系人:李老师13577998865、杨老师13577973517

4.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0879-2305242

联系人:杨老师17787938119、张老师15987988226

5.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9-2311819

联系人:杨老师,18987905612;王老师,18987902202

6.普洱市妇幼保健院:0879-2887602

联系人:付老师18087901669

7.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0879-2122145

联系人:张老师15308790519

8.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0879-2133120

联系人:黄老师18987906619、肖老师18087983847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

(三)其他要求

1.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附件3: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xlsx】

附件【附件2: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1:普洱市2023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xlsx】

原文出处:

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189/120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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