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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市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 13:41信息来源: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和州、市人社部门的规定,现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综合考核聘用的原则;坚持引进专技人员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地点

招聘时间:2019年7月2日上午8:00至12:00。

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本次招聘设立现场招聘点,其他外地医学类院校毕业生可以到上述招聘点参与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计划引进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6.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楚雄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

本次招聘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取到高等院校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上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优秀毕业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2019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昆明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校内招聘点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评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1.2019年毕业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者须持学校出具并盖有公章的2019届毕业生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在系及专业、生源地或户籍地等)、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除2019年毕业的应聘者需提供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为方便报考学生,2019年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可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个人档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由监督组从卫生系统内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7人的单数专家组成。专家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测试,确定综合成绩。

面试人员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展面试,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对招聘数进行递减。具体的测试方式和内容:

①测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②测试的主要内容:主要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对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③成绩计算:考生成绩为测试组成员按考评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评分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出每位考生的平均分值,平均分值在80分及以上的可以作为候选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引进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四)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核

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的咨询地址、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1.咨询地址: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436号。

2.联系电话:0878-3011274

3.监督电话:0878-655017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楚雄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0日

楚雄市2019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原文出处:

http://www.cxrs.gov.cn/detail/show-16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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