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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5:05信息来源:山东省高青县人民医院

根据高青县人民医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技人才;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范围一般为硕士研究生,其中:紧缺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业绩优良),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2月30日。

6、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9、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3、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17: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明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证明材料。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本专业业务能力的病例3份。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

招聘各环节信息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进行公告。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岗位适应能力。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均聘请外地考官。具体要求以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后,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招聘规定执行。

四、待遇

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安家费。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网址:http://www.gaoqing.gov.cn/

咨询电话:0533-6953155(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33-6966097(高青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6980000(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高青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doc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0/12/31/art_4600_207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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