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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5名高端、紧缺型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 11:53信息来源: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员25名(详细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的条件为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必须实行回避;

(4)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三年被惠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6)2021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相关说明

1、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参保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1年9月30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7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报名的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012360802@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0510)83573113(工作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11日。

2、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表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邮箱另行通知为准。

2、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提供所有毕业证(初始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参保记录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必须本人持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不可由他人代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2、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5、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面试。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本次公开招聘考务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shan.gov.cn/zxzx/gggs/index.shtml)。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于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录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在职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行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型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报名表(高层次紧缺岗位).doc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wuxi.gov.cn/doc/2021/09/14/3424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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