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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方案(一)

发布时间:2022-12-19 21:11信息来源: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2]2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网站(http://www.ndsyy.com/)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形式相结合。报考人员需登陆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官网“招聘信息”栏目查看招聘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相关证件、证书拍照或扫描为图片等按报名所需材料顺序编号排列)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dsyyrsk@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2023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方式命名。报考人员也可到我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投递报名材料。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岗位所需证书: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持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如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明确。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我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办法

序号1-12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法。

直接面试考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考试内容:面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核合格的,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享受医院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符合省市引进人才政策的,将予以申报。

(三)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自觉做好防疫准备,承担防疫责任。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师范学院指导下,具体由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组织实施。市医院纪检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3-2292623。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科电话:0593-2292032、2292035

联系人:林老师、周老师

传真:0593-2292117

网址:http://www.ndsyy.com/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出处:

https://www.ndsyy.com/info/1076/39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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