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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1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15:02信息来源:浙江省丽水市直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等7家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丽水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丽水市经济作物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计划

本次7家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引才工作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学位)要求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其中“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或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七)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9日16:00-11月15日17:00

网址:浙江省网报通用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9日16:00-11月15日18: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2021年11月9日16:00-11月15日17:00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各招聘单位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7:00登录浙江省网报通用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谈、面试方式进行。

面谈定于2021年11月21日在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谈、面试。

面谈:经资格初审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含)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1:5以上的,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面谈采用100分制,合格为6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岗位(序号)1-2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岗位(序号)3-1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六)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2)。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5.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91237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0578-2661102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0578-268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0578-2091207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0578-2307225

丽水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0578-2307225

丽水市经济作物总站0578-20627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0578-2299919

附件1:2021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引才工作计划.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rsj.lishui.gov.cn/art/2021/11/8/art_1229574716_4801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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