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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0 16:52信息来源: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建筑业改革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研究工作,并参与组织起草和指导实施。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含消防)质量安全指导与技术服务工作,配合组织实施部分重点建设工程(含消防)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建筑科技及建设节能、绿色建设推广应用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

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和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配套政策、征收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房屋的认定工作。承担市区重点房屋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纷调解、信访工作。承担房屋征收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要求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1 新闻学、汉语言文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1 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房屋征收管理 1 城乡规划学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资格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jsjrjc@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作放弃。

1.房屋征收管理岗位。

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综合岗位。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axing.gov.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872018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0573-8359955682228947

附件:

1、2021年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sj.jiaxing.gov.cn/art/2021/7/15/art_1229352091_4687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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