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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岚县2020年12月“人才回引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1 14:49信息来源:山西省岚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岚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1年岚县人事人才招聘规划>的通知》(岚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实施岚县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为做好此次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对象

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岚县工作或定居,岚县籍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年限;

4、进入行政机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是已登记备案的科级以下人员(不含科级)。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安排原则

1、编制空缺原则;

2、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

3、服从组织调整原则;

4、服从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工作程序

“人才回引工程”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实施范围内人员有意向回岚县工作的,请于2020年12月3日8:00至2020年12月20日18:00,登录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xian.gov.cn/)下载填写《岚县“人才回引工程”报名表》,并于指定时间携带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证件扫描件及《岚县“人才回引工程”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lxrcb@163.com。

报名地点:岚县县委组织部107室。

联系电话:0358-6722115(15035882088)

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公务员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结婚证,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三)信息查询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可通过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xian.gov.cn/)对整个工作环节进行查询,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审批

1、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单位任职;

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调入岚县后,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调出用人单位。

五、人才回流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人才回引工程”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岚县“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马金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牛存山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成员:李晓锋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苏呈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薛卫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朝生县委编办主任

郭海迎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牛全生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润生县人民医院院长,医疗集团党委书记、院长

刘泽锋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梁欣荣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人才办,主任由县委人才办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六、组织纪律

1、“人才回引工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回引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回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程序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回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3、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亲属关系的,要主动报告,实行公务回避,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方案由岚县“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6722115

附件:岚县“人才回引工程”报名表

原文出处: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12/10/1037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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