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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发布时间:2020-07-29 14:41信息来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2006年5月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人数 专业等要求
科教部 国际合作 博士 1 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收。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3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对部分岗位实行由单位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与相关岗位有关。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64387250*73135

监督电话:3477343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原文出处: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0729/t0035_139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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