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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09 14:57信息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2019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市发改委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编制在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博士学位,专业不限;

(四)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weifang.gov.cn/)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当面提出应聘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需提交材料

1、《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rsk878@126.com),同时发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个人证件、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面试期间请携带个人相关证件、所需材料原件对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现场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高层次人才应聘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不收考务费。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市发改委自主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二)考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市发改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发改委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发改委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按照《潍坊市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落实人才相关待遇政策。

七、其他

潍坊市发改委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阳光大厦9楼东区。

咨询电话:0536-8090705;0536-8090771

联系人:刘晓韩薇

电子邮件:rsk878@126.com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2019年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docx

附件2、潍坊市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docx

原文出处:

http://rsj.weifang.gov.cn/rsks/sydwzp/201909/t20190930_546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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