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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充县2023年“西充英才工程”引进人才43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4:28信息来源:四川省西充县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引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43人,详见《“西充英才工程”2023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引才需求信息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下载报名表(附件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xichongrc@163.com。报名截止时间通过“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充县事业单位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招引人才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西充县人社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及以上的,先进行综合知识笔试,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交流到其他单位。

六、相关政策和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属于事业编制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同时可享受《“西充英才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0817-4225377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956290

附件:

1.“西充英才工程”2023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2.西充县2023年“西充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

3.西充县情

附件1-3(1).docx附件下载

中共西充县委组织部中共西充县委人才办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ncpta.cn/newsDetail/8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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