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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丰城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7 13:51信息来源:江西省丰城市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市直属事业单位)》

2.《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卫生类事业单位)》

3.《2021年丰城市发投公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5.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详见《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

6.其它条件:①户籍条件:部分岗位仅面向丰城市户籍或生源报考,丰城市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丰城户籍或者此前曾为丰城户籍,丰城市生源是指在丰城市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②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9日8:30-11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https://sydw.jxpta.com/#/login)。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咨询市人社局(0795-6601158),卫生系统相关岗位咨询市卫健委(0795-6609130),市属国企相关岗位咨询市发投公司(0795-6875318),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3.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需上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1张,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持当地的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录用手续

①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并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

②考察通过后,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③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④应聘人员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除考取更高学历、考录公务员、组织提拔重用外,必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待遇

①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试用期合格转正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②市属国企引进人才,本人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劳动合同,期间各类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承担。5年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交流至事业单位工作,市委人才办出具《丰城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通知单》至用人单位和市委编办,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未满5年的,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不予出具相关编制证明。

附件:1.《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市直属事业单位)》

2.《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卫生类事业单位)》

3.《2021年丰城市发投公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4.《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市直属事业单位)(1)(1).xls

附件2:2021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卫生类事业单位)(1).xls

附件3:2021年丰城市发投公司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1)(1).xls

附件4: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1).doc

原文出处:

http://m.jxfc.gov.cn/news-show-30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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