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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09:38信息来源:湖南省资兴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同意,我市26家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市具有相关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各项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的年龄界定方法:选调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应在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4、身体健康;

5、本次选聘的对象确定后,在新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7个程序进行。

1、报名。本次选聘工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7日(提交资料:报名表一式三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股(室),具体详见《2020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2、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岗位要求的年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岗位需求来确定。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共基础知识+财务专业知识》等,具体详情见《2020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笔试开考比例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其选聘计划。

4、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其选聘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素质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胜任力。

5、考核。所有面试对象均为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选聘单位应在公告发布后要及时制定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细则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笔试前向人社局报备。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核×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分、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6、体检。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8、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汇总,报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相关手续。

9、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考核后,在体检、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选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调动、聘用。

三、监督与纪律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80728。

四、公告中有关选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政策服务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326358

附件1:2020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ixing.gov.cn/zwgk/zzrs/gwyzk/content_3187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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