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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吉首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13:42信息来源:湖南省吉首市事业单位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我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19年9月27日。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或514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考生领取《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水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后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及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报考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③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④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准考证发放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

4.笔试地点:吉首市第四中学(具体见准考证)。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内容: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两科均需参考方可计算为有效笔试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笔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均不超过两次。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招聘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743-2813511

附件1: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附件4: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9.26).docx

原文出处:

http://rsj.xxz.gov.cn/gsgg/201909/t20190927_1245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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