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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州直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11:40信息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州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恩施州州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拟面向社会进行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州直共12家事业单位23个岗位招聘38名工作人员。

详细岗位计划见《恩施州2019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详见《恩施州2019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各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分“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报名中如有疑问,请与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应联系人联系。

2.时间安排:

(1)网上填报资料:2019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岗位条件后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有关内容,点击“确定”保存报名信息,等待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1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审查资格:2019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00。

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3)缴费确认:2019年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每位考生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逾期未确认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考试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含已脱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免除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办理退费手续的考生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并下载填写《2019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登记表》(附件4),于报名结束后发送至邮箱1173594784@qq.com。由工作人员统一查询并核实考生填报信息,符合退费条件的将于7月31日前退费至考生账户。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考生要对照《恩施州2019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岗位条件”要求,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果考生基本信息(照片、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将无法自行修改,需考生本人携相关证件到恩施州人事考试服务大厅进行后台删除确认,再重新报考。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此次报名将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登记照(不能用手机拍摄或者抠图)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3)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暂未持证的,可凭网络系统打印的合格成绩单,经州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州直招聘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部门审验。

(4)凡是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都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考专业性要求高、技能操作性强的岗位,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通过后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

(二)组织测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州直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笔试、面试方案,并通过公告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州直有关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或者直接与州直有关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体检

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五)聘用资格备案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州人社部门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对其聘用资格予以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个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业类别。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9年8月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2)。

4.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备案、聘用、上编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人社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7.请考生务必关注本网站和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二)成绩计算方法

1.本次招聘笔试,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两科卷面成绩平均分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40%+面试成绩×60%。测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43号)精神,本次招聘对服务期满两年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40%+面试成绩×60%。原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三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加分的“三项目”人员,必须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7月26日前交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登记。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表可不再盖章,否则须经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逐级确认盖章。

(三)岗位开考比例

为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保证考生质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后,其应聘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其报名费可退还,操作办法为:岗位取消信息发布后的5日内,考生下载填写《2019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登记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1173594784@qq.com,工作人员将于7月31日前将考务费退还至考生账户。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需保留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核准,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聘用上岗。

(四)建立候聘人员制度

州人社局将进入招聘岗位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补聘人员的,可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聘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核,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有特别规定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本公告通过恩施州人社局网站(http://rsj.enshi.gov.cn/)面向社会发布。

1.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恩施州2019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2.缴费确认咨询电话:0718-8246006、0718-8230176。

3.监督电话: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0970

附件:

1.恩施州2019年州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3.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4.2019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登记表.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rsj.enshi.gov.cn/2019/0626/758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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