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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4:02信息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个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详见《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个人征信不良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gansu.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或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确定,不足1:3的,以笔试总成绩100分为最低控制线。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gansu.gov.cn/)公布。

(六)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达到100分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依序等额递补。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 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六、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以上环节中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同意,且体检、考察合格后可以递补。递补人员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备案及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gansu.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rst.gansu.gov.cn)网站发布。

(七)本公告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0931-7756055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0931-8722028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0931-2805005

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0931-8678579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931-8533260、8533360

监督电话:0931-8833205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

1.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 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 报考指南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cjg.gansu.gov.cn/scjg/c110131/202307/169903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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