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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5:11信息来源:广东省南雄市

根据中共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引进“丹霞英才”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市委批准,现提供事业单位编制岗位65个、企业岗位52个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及《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雄人才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公开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一)事业单位编制类岗位。

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7日至2003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专业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报考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对应本科专业要求,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12月17日至2003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其他要求”中“取得与专业对应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条件,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仅作为报考条件,具体岗位聘用按招考岗位实际进行聘用。

(二)企业类岗位。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报考各类岗位的人员,在报考时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属国(境)外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岗位时需同时提交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能证明学制、毕业时间的相关材料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满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职称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具体引进岗位、条件要求及人数详见《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引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8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韶关市在编在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2: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网络)报名(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方式,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根据所报考岗位类别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同时,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专业代码)[如:A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学(A030301)]。

企业类岗位直接由企业相关负责人与报考人员本人联系并安排后续面试等工作。

(三)报名所需材料。

网络报名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2.本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3.《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4.学历、学位、职业(职称)资格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pdf格式)。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成.pdf格式)。

7.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考生承诺书(附件6)。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资料文件总大小不得超过5MB。未按要求发送齐全报名资料或未按报考类别发送至对应邮箱的,资格审核不通过。通过体检者,政审考察前将会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组岗位报名,报考多组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进入体检者,须在政审考察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其他。

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附件5)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一致的岗位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四、资格审核

1.对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初审结果。考生在收到资格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后,应在收到回复邮件一日内按照邮件内指引添加考试专用联络微信或QQ号(群),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前电话确认报考情况,确保及时接收后续相关考试通知。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现场资格确认及初试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按线上报名(网报)方式进行审核。网上报名通过初审者,在初试前进行报考资料现场查验,通过者领取初试面试顺序号等待初试面试。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前须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7),并现场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南雄市2021年度“丹霞英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承诺书(附件6)、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8)原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质及条件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须提供作现场审核)。

2.初试。初试将在广东南雄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在2022年1月28日前通过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gdnx.gov.cn/)发布补充公告,届时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根据补充公告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初试,规定时间未参加初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初试采取现场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初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复试。

3.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6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占比40%)+复试总成绩(占比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工作将在所有初试完成后开展,复试地点指定在广东省韶关南雄市进行,具体复试信息以初试成绩公示及复试公告为准。

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复试成绩仍同分者,按照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初试成绩仍同分者,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进入后续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递补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低于复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经面试(初试、复试)等程序后,根据最终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数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由各主管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但仅作为了解项目)、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列编手续,聘用岗位根据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类别。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若公示后,未完成聘用手续有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报考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七、管理和待遇

(一)事业编制类岗位人才纳入南雄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二)符合享受我市已出台人才政策者,可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医疗卫生岗位人才同时享受以下待遇:2015年以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入编南雄市人民医院、南雄市中医院,经单位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10-15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给予10-30万元安家费。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才入编南雄市人民医院,经单位考核优秀的,也可享受10-30万元安家费。

(三)符合广东省、韶关市已出台的各类人才政策的,由所在单位协助申报各类人才待遇,经申报审定后可享受相对应人才待遇。根据不同人才层次、类别,可对应享受韶关市或南雄市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南雄市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雄人才办[2020]1号)政策文件,符合条件可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待遇:

(1)“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可享受500元/人/月生活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1000元/人/月生活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2万元/人购房补贴(分五年发放);入住人才公寓享受1万元/人/年的租房补贴、在南雄市其他地方租房的可享受不高于6400元/人/年租房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1500元/人/月生活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3万元/人购房补贴(分五年发放);入住人才公寓享受1万元/人/年的租房补贴、在南雄市其他地方租房的可享受不高于8000元/人/年租房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

(4)被评为享受南雄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的,可连续两年享受1.8万元/人/年津贴;

(5)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300元/人/月岗位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才500元/人/月岗位津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电话。

1.相关人才政策咨询:0751-3880176(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

2.报名条件等其他咨询:

岗位代码范围A1-A14,B1-B17,C1-C10:0751-3880176(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0751-3837567(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范围D1-D10:0751-3822253(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岗位代码范围E1-E25:联系应聘岗位对应的企业。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7),填写《考生健康卡》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8),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报考人员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公告、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报考人员未按照公告要求以及工作组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平台发送的工作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需求表(内含2个附表)

2.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

3.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报名信息采集表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南雄市2021年秋冬季“丹霞英才”公开引进考生承诺书

7.防疫须知

8.考生健康卡、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096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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