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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2019年6月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15:45信息来源: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广东(佛山)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佛山)研究院)是由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与佛山市政府、南海区政府合作共建的省级事业法人单位(注册登记中)。

广东(佛山)研究院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纳米技术、半导体等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致力于产业技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共性技术研发、技术系统集成、工程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创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科研成果产业接轨”、“政产学研用资等要素大力协同、合力创造”的工业研究院,建设成为纳米技术、半导体等领域产业源头技术与系统集成的重要基地、产业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的重要平台、产业高端人才培养与集聚的高地,成为中国科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载体。

招聘职位 人数 岗位职责 资格条件
综合管理岗(一) 1 负责单位人力资源、文案策划、公文档案、日常接待与会务、综合后勤管理等工作。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行政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 2、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4、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综合管理岗(二) 1 1、负责单位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管理与日常运行以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 2、负责单位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及计算机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3、各类数据统计、维护与上报工作; 4、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1、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相关专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政府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经验优先。 2、熟悉网络安全技术,熟悉计算机硬件、信息系统及网络设备基本维护;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4、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项目管理岗 1 1、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过程跟踪、验收等管理工作; 2、负责科学研究和项目孵化工作,对各类技术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和管理、各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孵化、过程监管和项目管理。 3、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参与科技、产业等政策与市场调研工作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纳米材料、半导体物理等相关专业相关知识背景者优先;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文字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管理程序。 3、熟悉国家、广东、佛山市/区/镇等科技、产业等法律法规与政策尤佳; 4、性格阳光,为人正直,原则性强,团队精神好,工作踏实,富有工作激情; 5、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条件管理岗 1 1、负责研究院园区规划和管理、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 2、负责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 3、负责各研究单元的条件建设。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工程类专业优先;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有高校或科研单位设备或基建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会计 1 1、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决算、会计报表; 2、负责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税务筹划等工作; 3、负责编制会计凭证以及日常会计核算和审核工作,工资福利及各项费用的核算等工作; 4、配合接待研究院的内外部审计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财税相关律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相关办公室软件; 3、持有中级以上财务会计证书; 4、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强,工作细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 5、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各类会计师证书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待遇:薪酬面议。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月工资80%发放,试用期结束的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发放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二)五险一金:办理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安居政策:按规定享受佛山市及南海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在职培训:提供有关专业与技术能力培训机会。

(五)休假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各类休假政策。

(六)工作地点:南海桂城、狮山

(七)应聘方式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料。

3.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gillyip@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初选合格者将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

5.候选人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将予以严格保密。需求岗位未招满前,随时接收简历,本公告长期有效。

(八)首批简历接收截止日期: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7-81019072

附件1: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原文出处:

http://www.nhrc.com.cn/datab/art/news.asp?id=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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