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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学院公开招聘 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6:54信息来源:湖州学院

湖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的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21年1月,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湖州学院。学校现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院校。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00余亩,建设中的新校园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占地1004亩。拥有工学、理学、经济学、医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以理工类专业为主的3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8300余人,规划在校生规模达到13000人。为加快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2名、副院长1名,竭诚邀请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学科方向

(一)电子信息学院院长 1名

学科领域: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二)生命健康学院院长 1名

学科领域: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三)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副院长 1名

学科领域: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学。

二、任职条件

(一)二级学院院长

1.应聘人员应为全国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院系或研究院所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学术成果突出,曾主持过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人员须全职到岗工作。

5.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及违反师德师风等不良情况。

(二)二级学院副院长

1.应聘人员应为全国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院系或研究院所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学术成果突出,曾主持过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人员须全职到岗工作。

5.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及违反师德师风等不良情况。

三、岗位职责

(一)二级学院院长

1.全面主持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2.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应用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4.制定发展战略,把握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健全并完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架构和体制。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二)二级学院副院长

1.协助做好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2.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应用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

4.协助制定发展战略,把握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健全并完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架构和体制。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1.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给予相应层次的引进待遇。

2.聘期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等相关办法执行。

3.入职后按照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

1.湖州学院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自原始学历起)、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以上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4.其他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6.应聘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选,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估,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谈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掌握相关人选政治品德、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

(七)公示任职。对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被投诉举报,经查明属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原则上需在6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2.应聘材料需用A4纸打(复)印,2024年1月31日前寄达或送交湖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面试答辩人选后,将正式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本公告由湖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才办)、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人:钮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11719、2322556

电子信箱:zzb@zjhzu.edu.cn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附件:湖州学院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

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zjhzu.edu.cn/2023/1229/c314a2374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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