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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7:04信息来源:浙江外国语学院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主要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个岗位共5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2023年8月底前具备正式到岗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次日至2023年5月5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聘系统(http://zp.zisu.edu.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招聘系统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可在招聘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报考人员。

3、应聘资格的取得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3年5月10日9:00-5月12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战略处战略研究岗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经折算)即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不可抗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isu.edu.cn/)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3年5月13日(全天),浙江外国语学院。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学生思政辅导员及财务会计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5月30日在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

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主要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面试完成后,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照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视为不具备录用条件,不予录用。对于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学校将提交有关权威医院认定。认定后如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考察时,将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实习或见习,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www.zisu.edu.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栏)或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is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19523(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3021(李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咨询邮箱:rcyj@zisu.edu.cn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2023年第二批)

2023年4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3/4/19/art_1443681_58934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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