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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0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5:58信息来源:宁波大学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学院/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计财处(梅山校区) 专技(十二级) 财务管理 1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本科阶段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硕士阶段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专技(十二级)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岗(留学生心理咨询) 1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主要负责留学生的心理健康咨询、指导,需加试英语口语) 心理学一级学科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中共党员,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分及以上或托福IBT87分及以上或托业785分及以上或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管理(九级) 职员一 1 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创业指导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创业联合会及各类创业社团指导;配合做好创新创业类竞赛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中共党员,大学期间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后勤实体 管理(九级) 职员二 1 负责宁大留学生公寓住宿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需入住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正式党员,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分及以上或托福IBT87分及以上或托业785分及以上,具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继续教育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三 1 负责技能类非学历项目学生管理工作。因学生管理工作强度较大,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教育学类、法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中共党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阳明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四 1 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学习指导、选课管理、教科研管理等及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中共党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海洋学院(梅山校区) 管理(九级) 职员五 1 负责学院日常行政、人事管理、对外接待等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学工部 辅导员 新疆生辅导员 1 负责新疆籍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专业不限;本科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中共党员,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辅导员(专技十二级) 男辅导员 5 男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男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男性;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专技十二级) 女辅导员 3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女性;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辅导员(专技十级) 研究生辅导员 1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博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浙江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注: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在辅导员岗位、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工作的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用中国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7月3日9时—2020年7月8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2020年7月14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2020年7月1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以及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科硕士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新疆生辅导员面试时需加试维吾尔语水平测试内容;学生处留学生心理咨询岗面试时需加试英语口语测试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学生处留学生心理咨询岗面试总分为基本面试分数的60%与英语口语加试分数的40%之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4、成绩

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065(联系人:梅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宁波大学

2020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6/24/art_18843_4113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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