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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2019年12月招聘机关管理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9-12-20 15:16信息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在宁波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立足大连理工大学与宁波市政府优势共享、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重要载体、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及国内外高端人才荟萃基地的发展目标,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将作为学校重大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规划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软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工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等5个创新中心。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现招聘机关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机关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5、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实践经验者具有竞聘优势。

6、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机关管理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录用为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研究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机关管理人员岗位采用合同制聘用,薪酬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奖励性绩效,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入职工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按照研究院确定标准,奖励绩效按工作业绩参加分配,薪酬收入具有市场竞争力。学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把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1-应聘岗位名称2-本科专业名称”方式命名后,作为一个附件完成上传(不要压缩),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发至邮箱:nbidut@dl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2、本次招聘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请及时留意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手机网站(https://apps.eol.cn/3013/index.html)与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发布的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17时00分

如有不明事宜,咨询电话:18158267702,181582677030574-87169502,联系人:高老师,谢老师。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机关管理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1 综合行政事务 1.负责对研究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工作,重要决策及领导批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催办,并及时向研究院领导汇报反馈; 2.办公室来文收发办理、印章管理、会务和接待工作; 3.协助开展研究院重要文稿的起草、撰写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2 宣传与文案 1.起草或核校研究院的重要文稿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稿; 2.负责研究院党委、行政文件的发文办理工作; 3.负责起草礼仪性公函及其它公文的复核、校对、登记、存档等其他工作; 4.协助研究院管理公众号平台等宣传及信息更新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3 人力资源管理 1.负责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合同管理、薪酬审核与发放,职称评定等; 2.人事系统数据维护,文件起草,以及科室内其他日常事务。 3.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4 出纳与资产管理 1.管理货币资金、票据等进进出出的工作; 2.组织国有资产采购及资产管理; 3.实验室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等; 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5 教育与教学管理 1.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行为管理、奖学金等2.校园安全与稳定、宿舍文化建设等; 3.博士后及博士后工作站等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6 科技成果转化 1.国家、省部、地市等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校企联盟工作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3.校地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3

原文出处:

http://rc.dlut.edu.cn/info/1014/2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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