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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1-03-02 15:11信息来源: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是200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东外环1号,是青岛理工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校区设有5个教学系(部)、11个行政教辅部门,有土木建筑类、机械电子类、管理类本专科专业31个,其中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15个,均为青岛理工大学优势专业,现有在校学生8589人,其中本科生4341人,专科生4248人。校区现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15.57万平方米。为提升办学规模和层次,校区正在建设位于临沂市主城区的新校区。

为实现临沂校区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网址:http://feix.qtech.edu.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校区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yxqrsb@qut.edu.cn,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硕博英才网(如“教师岗+土木工程+张**+硕博英才网”)。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该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校区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师德师风、教学和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范老师

电话:0539-5797053

邮箱:lyxqrsb@qut.edu.cn

地址:临沂市费县东外环路1号

邮编:2734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

2021年2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feix.qtech.edu.cn/info/1010/45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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