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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3:36信息来源: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9]72号)《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编办发[2020]7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符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区内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详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cy.edu.cn)、宁夏公共招聘网(网址:http://www.nxjob.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com/)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nxcy.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点击“网上报名”后,进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8:00至2021年7月4日(星期日)18:00。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应聘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上传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305*215像素。要求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考生本人对上传的照片质量负责,系统只提供基本校验功能,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及成绩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类别和报考职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

(5)等待招考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6)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可在网上报名系统里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1份,供笔试身份核验、资格复审、面试身份核验时使用。

(四)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基础知识考查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招聘名额/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复审时填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原件两份,应聘者和学院各留一份(学院网站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5.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

6.岗位要求的职称、技能证书、企业(行业)工作经历(包含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学院官网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9.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成绩: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招聘资格。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学院还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3.面试内容及方法:

(1)教师岗位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其他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考查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

(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九)考察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学院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备案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学院会议审定。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学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备案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宁财院党政办[2020]63号)执行。

五、岗位递补

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招聘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均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八)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九)防疫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徐老师、李老师0951-5096573;

李老师0951-5096572;

李老师、熊老师0951-2075893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5096581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5日

附件【附件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考指南.doc】

原文出处:

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10625/2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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