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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3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1-07-06 11:36信息来源:内蒙古农业大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6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35人,包括专任教师9人、管理人员7人、辅导员15人、教学秘书2人、实验人员2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员: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4人;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7人;

3.蒙汉兼通人员2人。

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5)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之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7月5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7月5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7月5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8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8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8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初审人员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其他减免报考费情形,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00—2021年7月24日12: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初审合格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毕业人员应聘硕士岗位的,也统一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60%,《英语》占4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报考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秘书、实验人员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6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占4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4.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综合能力测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应聘人员“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只提供汉文试卷。

5.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9:00-12:00

6.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7.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将提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我校会提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方式: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为试讲、回答问题;体育专任教师岗位为试讲、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秘书为回答问题;实验人员为试讲并回答问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提供蒙汉两种试题,选择“汉文题”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题”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面试试题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5.对于专任教师岗位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我校组织。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所在单位,提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

7.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人或9人组成。

8.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1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我校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我校组织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通过上述各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博士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4309278。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638507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表: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年7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imau.edu.cn/info/1015/23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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