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25年招聘管理岗人员(研究生)
一、学校简介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管学科为主,工、管、文、理、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2001年7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试办,为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昌九经济带中部、庐山南麓、鄱阳湖之滨的共青城市科教城,科教城是江西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生态园林高教区。学院总建设投资近7亿元,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余平方米,学院以智能化校园管理理念,积极打造生态优美、服务设施一流、教学设备先进的现代化校园。
学院目前下设航空制造与工程学部、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部、经济管理学部、航空服务与传媒学部、文学与体育学部、计算机学部等6个教学学部,设有31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师德优良的师资队伍,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师的78%,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的34%。
学院重视与行业、企业合作,先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等27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学院聚焦“1269”行动计划,深化学科专业调整,聚力航空特色发展,持续加强航空专业和课程建设,着力打造航空类、电子信息类、装备制造类、新能源新材料类等五大专业集群,持续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为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1名,具体岗位条件和岗位职责如下:
(一)岗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管理类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25年5月1日前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留学经历,具备较强的英语写作能力及口语交流能力;
5.有英语教学经验或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外事接待、翻译、因公出访及国际会议协调工作;
2.校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管理;
3.学生出国(境)交流、国际会议审批,外籍专家管理;
4.学院就业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报名表》和《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并提供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将上述材料以应聘者姓名+岗位名称制成压缩文件包,发至以下电子邮箱:chkjxy@163.com。(报名信息需填写完整,信息不全或缺少相关证明材料一律视同无效)。
(三)请应聘者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录)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学院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学院官网(https://stcnchu.edu.cn/)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布。
(二)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带好以下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所有投递材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得分。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质。每人面试时间限定为8分钟以内,现场抽答3个问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
七、公示
学院官网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八、政审考察
对拟录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不符合教师规范者,不予录用。
九、心理测试及体质健康检查
(一)拟录人员须到学院指定机构和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和体质健康检查。
(二)心理测试、体质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考同岗位同类人员,依法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享受教工餐厅餐补及交通补贴、防寒降温费、工会福利等,提供免费住宿,并享有购买学院共青校区有产权的教职工福利住房一套的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童老师,电话:0792-4391310
人事处
2025年5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zp.stcnchu.edu.cn/xyxw/tzgg/content_2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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