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考生报名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8日9∶00-11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8日9∶00-11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8日-11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8日9∶00-11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各类证书、资格(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以及论文成果等(包括:发表时间、成果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发表期刊、作者信息等)。
3.本公告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岗位A01-A27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科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终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岗位A28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科研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是否与该岗位科研任务相匹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100%,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终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国内2025年毕业生和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并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托管)证明》;
4.报考面向社会人员岗位或岗位表里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考察
各项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两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9960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6日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5/26/art_78506_1157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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