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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08-24 10:01信息来源: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南京邮电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njup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与管理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条件: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且有校团委证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0年8月24日9∶00-2020年9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0年8月24日9∶00-2020年9月3日16∶00;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

四、招考方式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邮电大学网站(www.njupt.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邮电大学网上公告(www.njupt.edu.cn通知通告)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3.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且应当在学校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866262,85866228,8349231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印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6836

联系人:钟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南京邮电大学

2020年8月21日

附件:岗位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8/21/art_44465_9460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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