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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1:02信息来源:黑龙江科技大学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专职民族生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专职民族生辅导员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须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是发布招聘信息的唯一学校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4月26日。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发送至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usth.edu.cn)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无故不能按时转递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的拟录用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用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75(校纪委办公室)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pdf

附件【附件2.pdf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4.doc

附件【附件5.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usth.edu.cn/info/1191/12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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