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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放大学2023年选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11:25信息来源:河北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健全优化学科体系,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本着缩短人才培养周期、降低人才培养成本、增强人岗相适性、提高人才使用效能四条原则,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开放大学于2020年挂牌成立,是河北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放大学的河北区域中心。学校前身是河北广播电视大学,1979年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学校设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为主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北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学校是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目前开展的学历教育有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的非学历教育有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干部网络教育、乡村振兴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及岗位培训等。

学校由省级开放大学、设区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乡镇(街道)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社区(村)学习点组成,形成覆盖全省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学校实行“省级统筹、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统筹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探索“全省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模式和运作机制。

学校立足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省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学校承担河北老年开放大学职能,负责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成为体系完备、资源丰富、信息化程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新型老年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开放大学拟选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开放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开放大学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急需一批既熟悉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教育教学及管理业务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拟选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ebnetu.edu.cn/)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河北开放大学(南校区)培训楼208室。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河北开放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书、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核查。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后进行电话通知。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开放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开放大学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开放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开放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0311-87041122(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041654(中共河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8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开放大学

2023年7月26日

附件【附件1.河北开放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附件2.河北开放大学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www.hebnetu.edu.cn/info/1296/13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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