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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5:25信息来源:河北开放大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开放大学于2020年挂牌成立,是河北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放大学的河北区域中心。学校前身是河北广播电视大学,1979年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学校设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为主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北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学校是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目前开展的学历教育有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特殊教育,现有注册在籍生28万余人;开展的非学历教育有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干部网络教育、乡村振兴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及岗位培训等。

学校由省级开放大学、设区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乡镇(街道)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社区(村)学习点组成,形成覆盖全省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学校实行“省级统筹、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统筹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探索“全省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模式和运作机制。

学校立足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省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学校承担河北老年开放大学职能,负责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成为体系完备、资源丰富、信息化程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新型老年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开放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博士2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学校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高层次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充实师资队伍,拟选聘一批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行政管理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ebnetu.edu.cn/)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即日起,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电子邮箱:zzrsb@hebnetu.edu.cn。电子邮件请以“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姓名+报考岗位+硕博英才网”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考生投递报名表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66781080),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

邮件附件中包括下列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后扫描),本人发表论文、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上述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

截止报名时间,以河北开放大学(http://www.hebnetu.edu.cn/)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择日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开放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谈方式,由测评考核小组通过量化打分,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开放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开放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81080(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041654(中共河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开放大学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1.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附件2.河北开放大学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出处:

http://www.hebnetu.edu.cn/info/1296/122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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