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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11月招聘博士后启事

发布时间:2019-11-22 16:14信息来源: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为加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充实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研发力量,特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

一 招聘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并在该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二 招聘专业范围

化学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也欢迎相关交叉学科的博士应聘。

三 待遇

1. 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我校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省市和我校有关规定发放(在职博士后原单位保留工资关系的除外)。

2.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0万元安家补贴。 

(4)出站留青工作,配偶不随同来青,可申领每月500元配偶生活补贴,最多申领24个月。

(5)出站后留青创业,在创办企业实际运行六个月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3.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4. 博士后出站后,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推荐到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工作,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推荐应聘学校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位。同时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享受青岛科技大学对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补贴、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方面的奖励。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5. 博士后工作期间,学校将积极支持和鼓励获聘人员申请和主持各类科研项目。

四 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104人,教授41人,副教授54人。学院有应用化学、化学、分子科学与工程三个一批次录取本科专业,一个中美合作应用化学本科专业。拥有化学及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海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七个硕士点。学院拥有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0余台套,拥有先进的大型精密仪器如核磁、透射电镜、扫描电镜、XPS、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00万元。学院拥有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光电传感与生命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生化分析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生化分析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生命分析化学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 生态化工青岛市重点实验室1个。

五 报名应聘方式:

凡有意者,可以联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办公室齐老师,邮箱:mindqy@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电话:84022681。提供个人电子版的简历、学历 (学位) 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 (论著)及科研成果情况、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也可直接与学院各位博士生导师联系,具体信息见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网站(http://hx.qust.edu.cn/index.htm)。

原文出处:

https://renshi.qust.edu.cn/info/1204/12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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